
犯罪团伙组织“抢手”替考今日低价股票排名,7年时间10余省市100多名考生通过公考入职政府部门,团伙非法获利逾千万元。12月6日,广东高院公布的张某洁、陆某强、李某等16人组织考试作弊案,实实在在地颠覆了我们对公考严肃、公平、公正的认知,令人怒气难遏。
\n考试公平事关社会诚信根基。国家公务员考试作为选拔公职人员的重要渠道,其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政府公信力。这起案件中,司法部门对作弊团伙进行全链条打击,作弊入职的考生也被全部开除,体现了维护选人用人机制严肃性的决心。
\n广东高院披露的这起案例,发生在2014年至2020年,严格意义上来说,应该是桩旧闻,但是公众不禁还是要问,这些找“枪手”应试后入职政府部门,难道不是对其他本该考上的人最大的不公吗?哪怕他们被开除公职,依然不能平息公众的愤怒。
\n更应该追问的是,7年间所有找人替考者,不管考上的还是没考上的,他们是否都受到了法律的惩处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: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,构成代替考试罪;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\n考试是国家人才选拔和职业准入的重要方式,关乎人才培养、社会公平和国家发展。因此,对“让他人代替自己”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作弊者而言,开除公职绝不是“完事”,他们还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,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\n近年来,受经济利益驱使,伴随无线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,考试作弊犯罪的组织化、团伙化程度越来越高,跨地域、大规模、非接触式的有组织的作弊活动屡屡涌现,相关犯罪行为愈发隐蔽。
\n这起历时多年的作弊案件虽已审结,但其警示意义深远。防范考试作弊需要技术手段与制度建设的双重保障,包括加强动态身份核验、完善考场管理规范、建立作弊人员终身追责机制等;唯有打通司法与行政的数据壁垒,构建起阳光透明的招考生态,才能让那些企图伪造人生履历的作弊者,失去玷污公职领域的机会;只有筑牢公平防线,才能守护公众对人才选拔制度的信心。
\n重庆法治报评论员 思正恪
\n原标题:找“枪手”考公仅开除难平众怒今日低价股票排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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